又快到年底了!很多公司發現有些發票沒有收到。所以他們經常會有這樣的疑問:這些沒有發票的費用能在稅前扣除嗎?年后收到怎么辦?本文將帶您了解這些熱點問題!
又快到年底了!很多公司發現有些發票沒有收到。所以他們經常會有這樣的疑問:這些沒有發票的費用能在稅前扣除嗎?年后收到怎么辦?接下來,本文將帶您詳細了解這些熱點問題!
我能在稅前扣除發票嗎?
1.沒有發票可以稅前扣除貨款嗎?
當然可以!但應該注意的是:
1.對于
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
企業未能及時取得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企業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金額計算;但在最終結算時,應補充該等費用的有效憑證。
2.
企業應當在當年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
2.前年的發票可以稅前扣除嗎?
當然可以!但不能超過5年!
企業上一年度應當取得發票等外部憑證,且相應支出當年未在稅前扣除的,應當在下一年度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等外部憑證或者提供能夠證明其支出真實性的相關資料。相應的支出可以追溯到支出的年度稅前扣除,但追溯期限不得超過五年。
3.扣款后檢查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怎么辦?
企業需要在60天內補充、變更或者提供能夠證明真實性的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的公告》第十五條規定:
匯算清繳期結束后,稅務機關發現企業應取得而未取得發票等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等外部憑證,并告知企業的,企業應當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內補換符合規定的發票等外部憑證。
其中,對方因特殊原因不能補開或交換發票或其他對外憑證的,企業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內提供能夠證明其支出真實性的相關資料。
4.不需要交稅的個人怎么處理?
對方是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的個人。稅務機關開具的發票或收款憑證、內部憑證,作為其支出的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當載明收款人姓名、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小規模經營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
5.失聯、破產、注銷怎么辦?
企業在補開或變更發票等外部憑證過程中,因注銷、撤銷、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稅務機關認定為異常賬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或變更發票等外部憑證的,可利用以下信息證明支出的真實性,支出可在稅前扣除:
1.無法補充或變更發票等外部憑證的原因證明材料;
2.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協議;
3.非現金支付的支付憑證;
4.貨物運輸的證據;
5.貨物入庫和出庫的內部憑證;
6、企業會計記錄等資料。
六。有了發票,合同文件可以扔掉嗎?
不要扔!企業應保存與稅前扣除憑證相關的資料,包括合同協議、支出依據、付款憑證等。備查,從而驗證稅前扣除憑證的真實性。
以上是對發票稅前扣除相關問題的介紹。對于對此有疑問的企業,有必要詳細把握本文介紹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