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三大分類如何正確使用?在我國凡是從事食品經營生產活動的,都要辦理相關相關食品經營許可證,但是食品經常行業有很多常見包括預包裝食品銷售、食堂、糕點類食品制售、自釀啤酒、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等。
食品經營許可證,按經營主體業態,可分為以下三類: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
一、食品銷售經營者
1、預包裝食品銷售
•預包裝食品(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
•預包裝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
2. 散裝食品銷售•散裝食品(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
•散裝食品(含冷藏冷凍食品、含熟食制品)銷售
•散裝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銷售
3. 特殊食品銷售
•保健食品銷售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
•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
•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
•散裝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含熟食制品)銷售
4.其它類食品銷售
•熱食類食品制售
•冷食類食品制售
•生食類食品制售
•糕點類食品制售
•糕點類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
•糕點類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5、自制飲品制售
•普通飲品
•生鮮乳及制品
•自釀啤酒
6、其他類食品制售
二、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要求
1、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應當有效隔離
2、有固定的經營和倉儲場所,經營面積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
3、經營場所周圍環境整潔,衛生狀況良好,經營散裝食品的,25米以內無暴露的垃圾場、公用旱廁、糞池等污染源
4、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地面應當干燥、平整,保持清潔
5、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采光、照明,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門窗、下水道出口等應閉合嚴密,加裝必要的防蠅、防鼠設施
6、經營場所和倉儲場所內不得有農藥、工業酒精等有害有毒商品(物品)
7、經營鮮活畜禽、水產品的區域與其他食品經營區域應當間隔一定距離有效分開
8、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其他場地條件。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
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由上可知,從事以上食品類型都需要辦理食品經營
許可證,同時要滿足響應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