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地址為什么重要?關于公司住址的問題,就是整個注冊流程的重點,
公司注冊該怎樣關注到關于地址的問題呢?公司注冊時的公司地址有什么意義?
首先公司的訴訟管轄地可以確定。
相關的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法人或是其他的組織提起民事訴訟的時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2
管轄。
同時民事訴訟法還具體規定,因合同2
、票據2
或是侵權行為等提起的民事訴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2
管轄。
公司作為民事活動的重要主體,在經營活動中難免會與其他的經濟組織發生2
,因此確定公司的住所地,對于解決2
、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其次公司受跌大地點可以確定。公司在經營活動過程中,必然會與外界發生各種聯系,確定公司住所地,有利于其他組織能夠及時迅速的與公司取得聯系,也有利于公司能夠以自己的住所都為據點向外進行聯系,以及為公司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保障。
然后公司債務履行地得到確認。
民法通則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結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事項在履行義務的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在合同雙方就履行地點約定不明確或沒有達成協議的情況下,以所在地為準來確定隨性地點。
對公司來說,此時的履行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確定了公司的住所,對于雙方當事人來講,等于也就為自己確定了債務的履行地。
臨了,公司注冊的地址可以確定公司的登記機關。
公司成立必須經過登記,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授權部門比準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國務院授權投資的公司,國務院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部門單獨投資,或共同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以及按照法律的規定,或按照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其他公司,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登記。
因此確定公司的住所地,就等于確定了該公司的登記管理機關,為檢舉控告公司違法活動提供了便利,有利于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一期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其中的辦事機構所在地是解釋性公司的業務活動、決定和處理公司事務的機構所在地。
在公司的辦事機構只有一個的情況下,所以該機構的所在地為公司的住所;
在公司辦事機構有多個并分別位于不同的地方時,則以主要辦事機構為公司的住所。
至于如何區分主要辦事機構和次要辦事機構,則要以公司的登記為準,公司登記時所注明的主要辦事機構為公司的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