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是指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轉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轉讓給他人,所有單位的專利申請權或是專利權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中國人(或單位)向國外轉讓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不管是轉讓專利申請權還是專利權都得簽訂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才能生效。專利轉讓的形式包括出售、折股投資等。
專利轉讓一般有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后,發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該專利被一家
企業2 ,僅專利權人與這家
企業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于某家
企業或個人生產,也可授權多家
企業或個人。
專利變更與專利轉讓的區別是什么?
專利轉讓就是是指轉讓方為專利權人,將它的專利所有權或持有權轉移給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格。專利轉讓包括專利權的專利和專利申請權的轉讓。
專利變更可以是專利人本身的一些信息變更,但在進行專利變更程序時我們往往經常叫做變更專利人。
專利權轉讓流程有哪些?
1.尋找專利轉讓的途徑;
2.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
3.雙方準備好專利轉讓需要的相關文件;
專利變更專利權人流程:
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享有對其專利的獨占權、許可權、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轉讓其專利的權利、放棄專利的權利利。
1、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應當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
2、交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應當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
而二者的重點也不一樣。專利轉讓是進行專利交易買賣的方式,或者說是將專利技術直接給別人。但專利變更跟它就不一樣了,它可能只是變更專利當中的一些細節問題,也有可能就只是轉讓交易,一般專利轉讓等同于專利變更,但是專利變更并不等同于專利轉讓。